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、第十次省部共建会议精神,进一步提升杨凌示范区特色现代农业科技示范能力水平,更高水平履行国家使命,加快推进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示范区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,现就实施杨凌示范区(杨陵区)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提升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
(一)指导思想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,认真落实第十次省部共建会议精神,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坚守耕地红线,优化用地布局,以构建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、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为抓手,以农民增收为目标,坚持绿色有机发展方向,探索建立政府主推、市场主导、科技主力、企业主体、农户参与的发展模式,全面开展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应用和示范推广,加快促进特色现代农业转型发展、提质增效,推动示范区特色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(二)总体目标。实施杨凌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提升工程主要是实施特色现代农业“1123工程”,即建设提升1万亩高标准主要农作物良种试验示范田、1万亩名优新特标准化经济林果产业示范基地、2万亩设施蔬菜育种和生产示范基地和加强秦宝、秦川、本香3大养殖基地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,不断完善产业链,加快推进畜牧种业发展。计划用两年时间,完成特色现代农业“1123工程”任务。到2025年,示范区特色农业产业质量、效益、竞争力全面提升,培育2个产值超10亿元农业产业强镇,全区农业亩均收入达到3万元,其中设施农业亩均收入达到5万元。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7%以上,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达到12%以上,科技引领乡村产业振兴作用进一步凸显,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增强,“杨凌农科”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,形成一批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路径和模式,全面建成新时代乡村振兴和特色现代农业引领示范区。
二、主要任务、标准要求及支持政策
(一)1万亩高标准主要农作物良种试验示范田
1.
主要任务。围绕小麦、玉米、油菜、薯类等主要农作物开展良种选育、扩繁和示范展示,建设提升高标准主要农作物良种试验示范基地10000亩(其中新建4000亩、改造提升6000亩)。2022年6月底前完成新建地块的确定,9月底前完成10000亩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任务。10月底前完成种植任务,全面开展试验示范。
2. 标准要求。示范基地全面建成良地良种良法良机良技集成配套的高标准农田,实现节水灌溉全覆盖,小麦亩产达到750kg以上、玉米亩产达到800kg以上、油菜亩产达到250kg以上。
3.支持政策。鼓励企业、新型经营主体、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作物良种试验示范基地,对于新建基地按照高标准农田要求进行基础设施建设,每亩补贴投资金额的50%、最高不超过3000元;对已实施过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基地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提升改造,每亩补贴投资金额的50%、最高不超过1800元;对基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一定支持,同时对集中连片超过10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在农机购置、信息化建设上给予一定支持。
(二)1万亩名优新特标准化经济林果产业示范基地
1.
主要任务。围绕猕猴桃、葡萄、樱桃、火龙果、无花果、冬枣等经济林果,建设提升名优新特标准化经济林果产业示范基地10000亩(其中建设设施林果5000亩、改良更新品种5000亩)。2022年4月底前完成10000亩基地规划布局、地块确定、建设标准制定等工作,12月底前建成设施林果3000亩(猕猴桃1000亩,葡萄1000亩,樱桃、火龙果等1000亩),改良更新品种2000亩(猕猴桃1000亩、葡萄1000亩)。2023年12月底前建设设施林果2000亩(猕猴桃1000亩、葡萄1000亩),改良更新猕猴桃品种3000亩。
2.
标准要求。实施“四改五提升”行动(改土壤、改品种、改树形、改模式,提升基础、提升技术、提升品质、提升品牌、提升效益),全面推广节水灌溉、水肥一体化、生物综合防控、测土配方施肥及物联网等技术,实现品种培优、品质提升、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。建成一批以脐红、金福、金猕为代表的设施猕猴桃示范园和以阳光玫瑰、妮娜皇后、红玫瑰为代表的设施葡萄示范园。
3.
支持政策。新建设施经济林果连栋温棚每平方米补贴20元。对于经济林果品种更新、高接换头的每亩补贴600元,引进栽培名优新特品种果树树苗的每亩补贴1000元。新建节水灌溉设施的每亩补贴投资额的50%,最高不超过1500元。对基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一定支持。
(三)2万亩设施蔬菜育种和生产示范基地
1.
主要任务。以瓜果蔬菜花卉种植、新品种培育、种苗繁育为重点,建设提升设施蔬菜育种和生产示范基地20000亩(其中新建8000亩、改造提升12000亩)。2022年4月底前完成20000亩基地规划布局、地块确定、建设标准制定及3000亩新建土地流转等工作,8月底前完成3000亩新建基地大棚主体建设,10月底前完成新建棚定植,12月底前改造提升5000亩。2023年4月底前完成5000亩新建基地土地流转等工作,8月底前完成5000亩新建基地大棚主体建设,10月底前完成新建棚定植,12月底前完成改造提升7000亩。
2. 标准要求。新建设施大棚重点突出智能化设施设备应用。改造提升日光温室补光、保温、节水灌溉、水肥一体化等设施,增添必要的实用型智能化信息化设施设备,全面提升园区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。年收入达5万元以上和10万元以上的棚达到一定数量。
3.
支持政策。对于自愿拆除老旧或毁损温室大棚的经营主体,拆除日光温室标准棚(50m*8m)每座补贴1000元、拆除塑料大(中)棚每座补贴300元。改造日光温室标准棚(50m*8m)达到标准要求的每座补贴3000元。新建冬暖式、模块化等类型日光温室大棚达到标准要求的,按大棚占地面积每平方米补贴100元。新建大跨度塑料拱棚(跨度不低于10m)达到标准要求的,按大棚占地面积每平方米补贴50元。新建塑料、玻璃连栋温室大棚达到标准要求的,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分别补贴80元、200元。鼓励区内各经营主体、农户使用基质袋栽培,一次性每袋补贴3元。对基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一定支持。
(四)3大现代化畜牧养殖示范基地
1. 主要任务。以秦川牛业、秦宝牧业、本香农业等农业龙头企业基地为依托,高标准建设畜牧产业园,推动生猪、秦川牛、秦宝牛品种选育、改良、推广。开展工程防疫、智能饲喂、精准环控、畜产品自动化采集加工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健康养殖和绿色高效机械装备技术试验示范。
2. 标准要求。完善提升本香万吨饲料加工等产业基础,实现全产业链条发展。建立健全秦宝牧业种牛良种研发推广体系。探索完善秦川牛业“公司+农户”的生产经营模式。
3. 支持政策。具体支持政策另行制定。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杨凌示范区(杨陵区)特色现代农业“1123工程”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牵头抓总、统筹协调,杨陵区委、区政府负责具体落实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工委农办,负责具体协调和督查落实等工作。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专班和7个工作组。示范区、杨陵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,全力支持特色现代农业“1123工程”建设。各工作专班及工作组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,细化工作任务,落实工作责任,明确时间表,制定路线图,工作方案于4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(二)强化资金保障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,示范区、杨陵区财政连续四年每年分别列支专项资金5000万元、200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特色现代农业“1123工程”。示范区农业、水务、发改、科技、财政、工业商务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、省级涉农项目资金,每年不低于1.5亿元,示范区财政局负责制定资金整合使用办法,确保每年整合1.5亿元用于特色现代农业“1123工程”建设。示范区金融监管局要通过信贷、债券、基金等金融手段,落实金融保障资金不低于5亿元。示范区财政局要创新农业金融保险,探索“政府+农业保险+经营主体”的路径,增强农业产业抵御风险能力。充分发挥财政政策、产业政策引导撬动作用,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特色现代农业“1123工程”建设。
(三)健全服务体系。由示范区农业局负责,成立特色现代农业“1123工程”专家服务团,由服务团首席专家牵头,组建示范区蔬菜、猕猴桃、葡萄、畜牧等专业协会,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,对现代农业产前、产中、产后全过程进行精准服务,根据每个协会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每年给予不少于50万元专项补助。由杨凌农业科技产业集团牵头,按照市场化原则,积极探索农资、农技、农机、农化产购销等全链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,2022年10月底前开展实质性运营。
(四)严格督导考核。杨凌示范区(杨陵区)特色现代农业“1123工程”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“每月一调研、季度一点评、半年一总结、年终一考核”工作机制。示范区考核办、督查室要强化对特色现代农业“1123工程”实施情况的跟踪、评估、督导,将特色现代农业“1123工程”纳入对示范区相关部门和杨陵区委、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,建立红黑榜制度,定期督查、通报进展情况。各有关部门(单位)要结合各自职责,严格按照时间节点,夯实责任,倒排工期,加快进度,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。
来源:招商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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